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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工)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风景园林学(工)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学类,代码0834)


一、学科简介

苏州大学风景园林学专业主要培养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园林艺术与遗产保护方面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在校培养期间,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设计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整体优化培养模式。同时,依托苏州及江南地缘优势,注重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强化特色教育与研究方向。

经过系统、严格的培养与训练,使学生能在大型城市公共景观、居住区景观设计、旅游区景观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设计与规划能力,并具有进一步的研究与开拓创新的能力。毕业研究生可成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局、规划局、相关建筑开发企业、设计院(公司)、房地产公司、风景区管理部门等单位、企业的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建筑设计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协作能力。

2.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在研究方向上做出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学科交叉知识,并具备能向相关领域进行拓展的能力。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培养方式。

培养形式方面,采取理论学习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设计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指导方面,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四、研究方向与导师

0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翟  俊、马建武、郑  丽、肖湘东

02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郭明友

03风景园林遗产保护

郭明友

04城乡资源环境与空间规划

汪德根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及总学分:

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环节和非学位课程四个模块,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总学分不少于33个学分。

公共课程(9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8

1

第一学期

硕士基础英语

54

3

第一学期

硕士专业英语

54

3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1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36

2

第一学期

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36

2

第二学期

景观设计理论前沿

36

2

第一学期

设计创作Ⅰ

54

3

第二学期

设计创作Ⅱ(专题研究)

54

3

第三学期

设计创作Ⅲ(设计实践)

54

3

第四学期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第一~五学期

非学位课程(不低于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设计图形语言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雨水与艺术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乡土景观规划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园冶》与苏州古典园林

18

1

第二学期

中国园林研究法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建筑与小品

18

1

第二学期

当代建筑思潮与流派

18

1

第二学期

历史城市形态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造景艺术

18

1

第二学期

艺术设计史论与比较

18

1

第二学期

地域建筑文化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遗产建筑保护方法论

18

1

第二学期

香山帮营造技艺

18

1

第二学期

环境行为心理学

18

1

第二学期

绿色可持续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城乡区域规划实践与解析

18

1

第二学期

乡村规划国际比较研究导论与案例分析

18

1

第二学期

日本乡村文化与空间观

18

1

第二学期

城乡规划理论前沿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乡村规划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研究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更新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实例

18

1

第二学期

风景资源管理与旅游规划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生物技术

36

2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育种学

36

2

第二学期

野生园林植物资源调查与采集

36

2

第二学期

生态设计与修复

36

2

第二学期

花卉品种分类学

36

2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生理研究进展

36

2

第二学期

康复花园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园艺疗法

18

1

第二学期

花文化学

18

1

第二学期

补修课程: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专业本科段课程,并在学院备案。

2.有关说明

1) 补修课程。专业基础欠缺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科段的核心专业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 选修课程。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修不少于5个学分的选修课程。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六、培养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文献综述

文献阅读从第二学期开始,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逐步安排文献资料阅读(包括学术专著、论文、学术期刊等)不少于45篇(其中,外文文献15篇左右)。建立读书报告制度,由导师进行考核。

主要参考书目与国内外学术期刊:

《中国园林》、《风景园林》、《景观学》、《国际新景观》、《景观设计学》、《园林》、《广东园林》、《建筑学报》、《世界建筑》、《建筑师》、《时代建筑》、《新建筑》、《华中建筑》、《中外建筑》、《南方建筑》、《世界建筑导报》、《DOMUS》中文版、《A+D,建筑与设计》、《建筑与文化》、《建筑史论文集》、《室内设计与装修》、《装饰》、《家具与室内装饰》、《城市规划》、《规划师》、《城市规划学刊》、《国际城市规划》、《城市问题》、《城市开发》、《现代城市研究》、《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中国名城》、《新建筑》(日)、《a+u》(JAPAN)、《Global Architecture》(JAPAN)、《Architectural Record》(US)、《Architectural Review》(U.K.)、《DOMUS》(ITALIAN)、《LOTUS》(ITALIAN)、《Progress Architectural》(U.S.)。

各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的学报;中国期刊网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2)开题报告

①申请开题报告的基本条件:已完成文献调研、进行了部分预研工作,并撰写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②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实行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考核、研究生院备案的工作制度。申请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的三周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开题申请,学院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实施,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成立相应的学科(专业)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具有副高职称(含副高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不少于3人。设考核小组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的相关材料。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学生的开题报告会。

③考核方式:采取评分和口头报告两步法。第一步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记录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不得开题;科研记录真实性得到核查后,对其开题报告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导师不得对自己的学生打分。汇总所有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后,按平均分排序。第二步,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口头报告人数的百分比(不低于30%),根据口头报告的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通过开题。

口头报告人员以PPT形式口头汇报开题报告的所有内容,并进行答辩,考核小组给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和修改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投票通过的为通过开题,否则为不通过开题。对于没有明显的创新性,没有充分数据证明科学研究可以继续进行的课题,不得通过开题。

④考核结果:

开题报告通过者,在1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将开题报告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学院将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开题报告未通过:未通过开题报告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在下次开题前重新申请开题。

⑤选题的变动:研究生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者,旭仔中期考核前重新进行论文开题。后期论文撰写过程中在不影响选题方向的前提下仅是论文题目的完善无需重新开题。

2.中期考核

1)申请中期考核的基本条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满半年、研究课题取得一定的进展。

2)中期考核的组织:实行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考核、研究生院备案的工作制度。申请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结束前的3周提交中期考核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学院于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实施,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成立相应的学科(专业)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具有副高职称(含副高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不少于3人。设考核小组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的相关材料。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学生的中期考核。

3)中期考核的内容: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考核方式:采取评分和口头报告两步法。第一步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打分,导师不得给自己的学生打分。汇总所有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后,按平均分排序。第二步,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口头报告人数的百分比(不低于30%),根据口头报告的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通过开题。

口头报告人员以PPT形式口头汇报课程学习、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答辩。考核小组给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和修改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投票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同时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

5)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小组评分,免于口头汇报和经口头汇报考核投票通过的,均认为通过中期考核,经口头汇报考核后投票不通过的为不通过。

6)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科(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考核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7)结果处理:中期考核通过的研究生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对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给予考核警告书面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下次中期考核前重新提出中期考核申请,由考核小组负责按照考核程序对其复查。

3.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15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七、学位论文

1.论文应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的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5.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

6.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并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

7.论文格式符合《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的要求。

八、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符合下列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提出学位申请。

1.修完培养方案中制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

2.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详见《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苏大学位〔2017〕10号)。

3.完成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的要求。         

4.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1) 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并通过预答辩。

2) 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相似度检测,为学位论文管理等提供支持。

3) 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并通过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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