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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办法(暂行)

 为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支持教学、实验人员撰写的研究论文的发表(含实验教材编写),学院每年从学科建设经费和教学业务中设立专项资助经费。为合理使用该经费,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凡本院教职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类论文以及实验教材编写,可申请该资助。

二、    申请资助的论文和实验教材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第一作者必须为我院教职员工;

(3)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我院学科建设和相关课程建设方向相吻合;

(4)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    资助的确定:采取作者(第一作者)申请、系负责人推荐、教学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批准的方式。

四、    资助额度和标准:

(1)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研论文或实验教材编写,资助额度为1000元。

(2)  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图)上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或在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优秀教学论评选中入选的论文,资助额度为1500元。

五、    申请资助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封面、封底、正文等),并填写《教研论文资助申请表》;发表期刊等级、实验教材编写及资助额度由院教学委员会认定。

六、    采取报销版面费的资助形式,无版面费发票可凭符合规定要求的正规发票报销。

七、    凡入选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资助,按结项要求应发表的教研论文不纳入本办法资助。

八、    教研论文资助的时间为每年11月份,由教研办公室具体组织。

九、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3年11月11日

关于资助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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