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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的规范要求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规范的通知》(教字【2014】11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范要求:

一、理论类课程:

1、任课教师需按课程质量要求及课程考试时间要求进行考试命题,需有A、B两份试卷,A、B卷重复率为零,考题题型应多于三种,考点覆盖率超过80%,同时有对应的明确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有试卷库的课程从试卷库中抽取试卷,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应合理安排各题分值,试卷应难易适当,要有区分度,合理设置题量。达不到相关要求或考试中发现大部分学生提前很多时间交卷的将作为不合格试卷处理。

2、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第十六周结束前完成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题审核表等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批后的命题审核表与试卷等材料一起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3、任课教师须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批阅试卷,不得使用蓝笔、黑笔等批阅。对学生所答的每个题目(无论大题或小题)的对错均须做出评判,并在题上打勾、叉或半勾(叉)加以标记;教师对学生每个大题得分按正分(国家考试阅卷规定)在该题醒目位置统计打分。

4、任课教师书写试卷分数须清晰准确,批阅过程中确需对原批阅分数进行修改,不能在原分数上涂改,或在分数后作加或减分处理,须用斜线杠掉原分数,在旁边写上修改分数,同时任课教师必须有签名。学生考试总分须填入试卷卷首对应的成绩栏中。

5、任课教师须认真统计与核对学生各题得分,避免加错总分,造成不良后果。整个教学班级的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任课教师须做好平时作业、小测验、小论文、出勤等考核工作,严禁出现学生平时成绩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理论课程中含实验内容的必须按实验大纲要求做好实验并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严禁出现实验成绩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任课教师负责将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应仔细操作,认真核对后递交,杜绝差错,对期末考试卷任课教师须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小结表)。

6、任课教师对考试试卷须按成绩记载表中的学生排列顺序进行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批改后的试卷、成绩记载表、考试质量分析表(小结表)、点名册等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设计类课程(考核形式为设计作品、模型作品、绘画作品、上机考试等)

1、任课教师需按课程质量要求制定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中须写明具体考核要求、考核安排、明确成绩评定标准。有过程化考核要求的课程,须做好一二正草或分阶段评分工作。

2、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前填写命题审核表,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批后,将命题审核表与设计任务书一起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3、若以设计作品、模型作品、绘画作品作为考核方式,对每个作品须用数码相机拍摄;若以上机考试作为考核形式,须将每个学生机考内容存盘。以上考核方式成果均须以“学号+姓名”命名并刻制光盘。光盘贴上标签,注明考试学年学期、学院名称、课程名称、年级专业、学生数、任课教师等信息,同时附纸质的具体考核要求、考核安排、成绩评定标准等内容说明。若以实验操作作为考核形式,必须以适当方式保留学生考核凭证和信息。

4、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学班级的纸质作品档案袋(按学生学号排序、含设计任务书)及光盘交学院图档室,将成绩记载表、考试质量分析表(小结表)、点名册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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