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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建筑艺术设计方向

 

苏州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建筑艺术设计方向)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学位(建筑艺术设计方向)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坚实的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城市与建筑设计专业的设计任务与合作,了解设计管理流程与法规。

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课堂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集体培养与导师独立指导相结合。

学制为3年。攻读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分总计不得低于32学分。

公共课程不少于4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不少于10学分;专业技术类课程不少于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实践教学和必修环节共6学分。

第一学期主要是完成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学分;第二学期主要是专业课、选修课;第三学期主要是专业选修课和学术研修;第四学期论文开题和设计实践;第五学期主要是设计实践和论文写作;第六学期主要是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学位公共课程(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外语

36学时/2学分

第一学期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学时/1学分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8学时/1学分

第一学期

(二)学位基础理论课程(10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05040403建筑创作理论与方法

54学时3学分

第一学期/吴永发

050406设计图形语言

54学时/3学分

第一学期/王琼

05040404设计逻辑与表达

54学时/3学分

第一学期/刘晓平

05040405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18学时/1学分

第二学期/吴永发

(三)学位专业技术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概念设计创作(A或B)

72学时/4学分

第二学期

建筑构造与结构系统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滕玉梅

 

 

 

(四)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环境行为学

36学时/2学分

第一学期/余亮

设计研究方法

18学时/1学分

第二学期/田真

设计视觉审美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刘伟

建筑历史研究(跨修建筑方向必选)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尤东晶

艺术设计史论与比较(室内方向必选)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张琦

工程设计管理与规范

36学时/2学分

第三学期/刘晓平

绿色可持续设计

36学时/2学分

第三学期/田真

中国古代造园经典与风水概论

36学时/2学分

第三学期/郭明友

广告媒体与消费心理研究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艺术学院

室内设计与风格研究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艺术学院

景观艺术设计及理论研究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艺术学院

设计审美

36学时/2学分

第二学期/艺术学院

(五)实践教学(4学分)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来自应届本科毕的研究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践学习的成绩由指导人员和导师共同评定,可结合学生的实践过程、实践质量和总结报告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

内容

学分

时间安排

工程实践

4学分

第四、五学期

(六)必修环节(2学分)

内容

学分

时间安排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学分

第四学期第六周

论文调研与学术交流

 

第四、五学期

论文中期报告及检查

1学分

第五学期第六周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是对研究生期间从事的某类设计项目,或理论专题等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要求选题正确、新颖、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及现实专业参考价值。论述完整有序,观点明确、说理透彻、文理通顺、数据合理精确、图片选择与论文内容和谐统一。要求字数不低于15000字,可以是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专业创作体会。论文印刷格式及文本要求必须按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的统一格式要求。

六、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完成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经过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二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四)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中其他相关环节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联系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C02-2509 / 电话 : 0512-65880196 / 传真 :0512-6588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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