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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代码0953)

一、学科简介

风景园林学是研究土地和人类居住的户外空间环境设计、协调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一门复合型学科,是建立在广泛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学科基础上的应用学科,根据本学科的工程性和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的特点,形成以设计为主线以生态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整体优化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苏州大学风景园林学专业学位依托学院现有从事风景园林及相关学科专业的高职称、高学历、高比例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的师资队伍,学科方向分布均衡、综合性强,师资团队的年龄分布合理,其中大部分导师具有企业实践经验。

学院现有多个省市级研究平台,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在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充分发挥地域和校企合作的优势,建立了5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同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尤其是实践能力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风景园林职业任职资格为背景,综合运用科学和人文、技术和艺术的手段,以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宗旨,研究人类户外空间环境,为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有创新性思维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苏州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依托地缘优势,注重苏州古典园林文化遗产研究,并以此强化地方特色方向的教育与办学目标。

其基本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协作能力。

2.了解国内外风景园林理论与实践的前沿与发展动态;掌握风景园林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技能。

3.具备综合运用国内外传统与现代文化和设计原理进行规划设计的能力,能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熟悉设计管理流程与相关法规政策。

4.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高尚的学术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6.通过开放办学、国际化教育,与“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吸取风景园林专业的国际化学科成果和办学经验。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主要分3个阶段:前期,主要是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非学位课程等课程的学习。中期,重点是专题设计与实践研修。后期,重点是专业实践与工程研究报告(论文)的写作。

公共课程(9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8

1

第一学期

硕士基础英语

54

3

第一学期

硕士专业英语

54

3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8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36

2

第一学期

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36

2

第二学期

景观设计理论前沿与案例分析

72

4

第一学期

非学位课程(不低于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植物运用与技术

18

1

第二学期

生态设计与修复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生物技术

36

2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育种学

36

2

第二学期

野生园林植物资源调查与采集

36

2

第二学期

花卉品种分类学

36

2

第二学期

园林植物生理研究进展

36

2

第二学期

园林建筑与小品

18

1

第二学期

园林工程与管理

18

1

第二学期

工程设计管理与规范

18

1

第二学期

雨水管理与艺术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场地规划与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园冶》与苏州古典园林

18

1

第二学期

遗产建筑保护方法论

18

1

第二学期

香山帮营造技艺

18

1

第二学期

地域建筑文化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研究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设计图形语言

18

1

第二学期

中国园林研究法

18

1

第二学期

规划理论前沿

18

1

第二学期

城乡区域规划实践与解析

18

1

第二学期

乡村规划国际比较研究导论与案例分析

18

1

第二学期

日本乡村文化与空间观

18

1

第二学期

城乡设计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当代建筑思潮与流派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社会学应用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更新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实例

18

1

第二学期

城市地理与城市规划

18

1

第二学期

乡土景观规划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历史城市形态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建筑美学

18

1

第二学期

艺术设计史论与比较

18

1

第二学期

建筑历史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环境行为心理学

18

1

第二学期

康复花园设计

18

1

第二学期

园艺疗法

18

1

第二学期

花文化学

18

1

第二学期

补修课:导师根据学生专业背景制定,不计入学分。

实践教学(1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设计创作Ⅰ

54

3

第二学期

设计创作Ⅱ(专题设计)

54

3

第三学期

设计创作Ⅲ(设计实践)

54

3

第三学期

设计创作IV(专业实践)

54

3

第四学期

创新实践与作品汇报展

18

1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第一~五学期

五、培养环节

全日制脱产学习,由课程学习、设计创作、专业实践与工程研究报告(论文)3个主要环节组成。其中课程学习为1年,设计创作1年,专业实践与工程研究报告(论文)为1年。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设计创作和专业实践在实践基地或导师团队完成,工程研究报告(论文)答辩须在校内完成。

采取案例式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培养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同时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同时吸收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1.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来自应届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在导师指导下参加不少于一项实践项目。实践活动由学校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指导为辅。实践学习的成绩由学校导师或与企业导师共同评定,并报学院备案。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并进行作品汇报展。如参与导师实践项目、参加作品汇报展、设计创作(Ⅰ、Ⅱ、III、IV)、竞赛、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等。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文献综述

文献阅读从第2学期开始,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逐步安排文献资料阅读(包括学术专著、论文、学术期刊等)不少于45篇(其中,外文文献15篇左右)。建立读书报告制度,由导师进行考核。

主要参考书目与国内外学术期刊:

《中国园林》、《景观设计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国际新景观》、《园林》、《广东园林》、《建筑学报》、《世界建筑》、《建筑师》、《时代建筑》、《新建筑》、《华中建筑》、《中外建筑》、《南方建筑》、《世界建筑导报》、《DOMUS》中文版、《A+D,建筑与设计》、《建筑与文化》、《建筑史论文集》、《室内设计与装修》、《装饰》、《家具与室内装饰》、《城市规划》、《规划师》、《城市规划学刊》、《国际城市规划》、《城市问题》、《城市开发》、《现代城市研究》、《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新建筑》(日)、《a+u》(JAPAN)、《Global Architecture》(JAPAN)、《Architectural Record》(US)、《Architectural Review》(U.K.)、《DOMUS》(ITALIAN)、《LOTUS》(ITALIAN)、《Progress Architectural》(U.S.)。

各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的学报;中国期刊网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2)开题报告

①申请开题报告的基本条件:已完成文献调研、进行了部分预研工作,并撰写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②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实行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考核,研究生院备案的工作制度。学生在第三学期的11月上旬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开题申请,学院审核后于第三学期的11月中旬组织开题报告会。学院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单元组成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的成员通常为包括导师在内的3-5位专家,所列成员为本学科导师。

③考核方式:开题报告会采取PPT答辩的方式进行。开题报告通过者,在1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将开题报告和《培养手册》交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1年(从开题时起算,至定稿时止)。考核结果同时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生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较小的调整,需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认可。

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者,需在中期考核前重新进行论文开题。研究生更改选题须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严格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中期考核

1)申请中期考核的基本条件: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课题取得一定的进展。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通过6个月后,方可提出中期考核申请。参加考核的学生如实填写《培养手册》中期考核部分的“研究生自评总结”内容,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培养手册》、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文录用函、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期考核的组织:实行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考核,研究生院备案的工作制度。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的5月中旬提交中期考核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学院于5月下旬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学院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单元组成中期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由组长提名,不少于4人;成员主要由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含)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3)中期考核的内容与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中期考核的答辩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答辩的方式进行。报告人需向考核小组汇报课程学习、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研究计划、按期完成的可能性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对报告内容进行提问,报告人进行答辩,由考核小组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思想政治评语、导师评语与建议,考核小组对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等级。

院评定分委会负责对学科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1周时间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系统,并做好考核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中期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A(优秀)、B(合格)、C(限期改正)、D(不合格)。考核等级A(优秀)、B(合格)的研究生正常进入研究培养的下一阶段。

4.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15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六、学位论文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风景园林专业服务领域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风景园林实践意义和较强的应用价值;选题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够实现对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风景园林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选题要应充分考虑完成的可行性。论述完整有序,观点明确、说理透彻、文理通顺、数据合理精确、图片选择与论文内容和谐统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采用工程研究报告、项目实践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研究报告类学位论文系针对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服务领域中某一实际问题的开展的理论方法研究和过程研究,是对实际问题中有关因素开展调研、评估、策划、管控的研究成果及其应用。具体包括理论方法研究、案例分析、发明专利等。

项目实践类学位论文系针对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服务领域中某一实际问题的实操性研究,是对实际问题开展设计理念、技术原理、设计方法和可行性认证和创意性研究成果表达。具体包括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管理方案等。

论文或研究报告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要求图文并茂,印刷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其中理论总结字数不少于8000字)。

论文印刷格式及文本必须符合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的格式要求。

七、毕业与学位申请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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